老子道德经全文之第 二 十 八 章
知 其 雄 , 守 其 雌 , 为 天 下 溪 。
为 天 下 溪 , 常 德 不 离 , 复 归 于 婴 儿 。
知 其 白 , 守 其黑 , 为 天 下 式 。
为 天 下 式 , 常 德 不 忒 , 复 归 于 无 极 。
知 其 荣,守 其 辱,为 天 下 谷。
为 天 下 谷,常 德 乃 足。
复 归 於 朴,朴 散 则 为 器 。
圣 人 用 之 ,则 为 官 长 , 故 大 制 不 割 。
老子道德经全文之第 二 十 八 章
知 其 雄 , 守 其 雌 , 为 天 下 溪 。
为 天 下 溪 , 常 德 不 离 , 复 归 于 婴 儿 。
知 其 白 , 守 其黑 , 为 天 下 式 。
为 天 下 式 , 常 德 不 忒 , 复 归 于 无 极 。
知 其 荣,守 其 辱,为 天 下 谷。
为 天 下 谷,常 德 乃 足。
复 归 於 朴,朴 散 则 为 器 。
圣 人 用 之 ,则 为 官 长 , 故 大 制 不 割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