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时间过去了十个月,但相信大家都对去年6月的“唐山烧烤店殴打女子事件”记忆犹新。
这件案子的主犯陈继志被查出涉黑多年,数罪并罚,一审判刑24年。
过去十个月,唐山打人案的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,一是全国各地夜市等公共区域安保升级,类似打人事件都会被冠名“唐山打人案再现”。
二是唐山掀起“举报潮”,许多案件都被翻了出来,许多“保护伞”被打了下去。
在“唐山打人案”掀起的举报潮中,“海霸袭击渔船,造成五人死亡安然无恙”的事件影响最大,关注度最高。人口即将超过中国,印度会崛起吗?
十个月过去,就在昨天,这个“海霸袭击案”迎来巨大反转与升级。
这一案件发生在2019年12月,辽宁船主李洪军带着船员5人,驾船驶入唐山市滦南县海域,据他描述,当时潮位太低,他们将渔船停在水面等潮。
李洪军的渔船是一艘20吨的木质船,同一时间,同一水域,另一艘70吨的钢质船已经先一步在这片海域“下笼子”,就是已经布置了捕鱼网具。
钢质船的船主王瑞鹏以为对方“侵入他的捕捞范围”,是不讲规矩抢鱼,于是驾驶70吨的钢质船追击碰撞李洪军的木质船。
由于王瑞鹏的持续撞击,李红军的木质船最终发生侧翻,李洪军落水后,被其他船只救了起来。
当时5名船员就没了踪影。最后在侧翻的渔船被打捞起来后,在驾驶室发现一位船员尸体,其余四人沉入大海,死不见尸。
当时造成1人死亡4人失踪的惨剧,后来海事部门判定失踪的四人死亡,因此这就是“撞船导致五人死亡”的恶性案件。
不过在2020年,唐山市海事局出具的“事故责任报告”,却判定这是“交通事故”,撞船的王瑞鹏负主要责任,沉船的李洪军负次要责任。
并且在事故责任判定里,唐山市海事局判定李红军渔船侧翻,主要原因有三个。
我翻译一下,就是:
原因一:王瑞鹏的大船追击中压迫了李洪军渔船的船尾。
原因二:李洪军的木质渔船,进行过改装,影响了船舶的稳定性。
原因三:李洪军在躲避后船追击中,采取了“打满左舵”的操作,加速了渔船的侧翻。
好家伙,唐山海事局判定的“翻船三因素”,撞船人王瑞鹏只占一个,其他两个原因都得李洪军来“背”。
要不是事故认定里还是写了“王瑞鹏船只负主要责任,李洪军船只负次要责任”这一句,给人的感觉,李洪军“非法改装和错误驾驶”的责任反而更大。
这可是造成五人死亡的恶性案件,李洪军作为唯一捡回命的“幸存者”,反而要背五人死亡的次要责任?
以唐山市海事局的“事故认定书”为基础,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也以涉嫌交通肇事罪,将撞船的船主起诉到法院。
在过去的几年里,五名死去船员的家属都与罪犯王瑞鹏达成了“赔偿谅解”,只有船主李洪军,唯一的“幸存活人”,走上举报之路。
去年6月10日,唐山市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,随后各种“举报案件”涌现,12日,李洪军就发布实名举报视频,因为他的案子涉及“五条人命”,影响最大,全国关注度也最高。
仅仅十几天后,李洪军“蹭热度”举报的第一个效果很快显现,就是案件管辖权发生了“移交升级”。
2020年这个案子由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起诉,李洪军举报后,2022年7月开始,案件由秦皇岛市检察院起诉,秦皇岛市中级法院直接审理。
前天,这一案件正式开庭,全网哗然的是,检察院对王瑞鹏的罪名进行了重新认定。
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从交通肇事罪变成了【故意杀人罪】。
很显然,相对于“船舶改装”和“驾驶动作”,案件新的调查方向,集中在王瑞鹏的船只是否“恶意追击”与“恶意碰撞”上面。
从李红军接受媒体采访的描述看,王瑞鹏的船只在后方追击碰撞了他三四次,并且以大船压迫他小船船尾,这种持续追击和恶意碰撞,就是奔着“人命”去的。
对刑法不太了解的朋友,可能意识不到这个案件发生了多大的反转和“升级”。
比如按照2020年界定的“撞击船主要责任,侧翻船次要责任”的交通事故定性。
那么五条船员人命的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”,王瑞鹏承担主要的,李洪军还要承担次要部分。
另外,交通肇事罪刑罚相对较轻,一般判刑在“三年到七年”,如果肇事人积极理赔,获得了“死者家属的谅解书”,甚至可能最轻判到缓刑,也就是说五条人命可能不进监狱。
相反,故意杀人罪就是我国刑法里几个最重的罪名之一了,因为“各种原因”导致的杀人,最低是十五年直到无期,通常是死缓或者死刑。
所以说在去年李洪军“实名举报”之后,王瑞鹏从“交通肇事”到“故意杀人”,特别是案情与责任的划分,简直“生死两重天”。
原本在交通肇事与故意杀人之间,还有一个“故意伤害”罪,这个起刑是十年以上,如果致人死亡,比较恶劣的,也可能判到死缓,但是几乎不可能“杀人偿命”了。
很显然,这次对撞船案的处理,不是交通肇事到故意伤害的“各方平衡升一级”,而是直接跳到“故意杀人”的彻底反转。
对于这个案件的反转,网友们在感叹“迟来的正义终于来到”的同时,大家也难免疑惑和心惊。
如果去年六月唐山没有爆发“全国人人喊打”的烧烤店打人事件呢?这个撞船“杀五人”的案件,还有机会反转么?
撞船案发生在2019年,在2020年船主王瑞鹏已经与五个死亡船员的家属“赔偿谅解”。
如果不是船主李洪军这个活人一直顶着不服,最后想到“蹭流量举报”,这个案子在两年前是不是就“交通肇事”把五条人命摆平了?
案件归属的检察院变更后,事故责任与犯罪罪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那么2020年的‘责任认定’是不是有什么猫腻?
老百姓不禁要问,如果有人恶意撞击导致多人死亡,交通肇事,故意伤害,故意杀人的界限到底在哪里?
是“撞击前的恶意加速”?还是多次撞击?还是因为特殊节点全网闹大的举报?
去年船主李洪军举报时,特意强调王瑞鹏“海霸”身份,“水很深”,引发全网关注和联想,最终才把这个案子翻了过来。
一次迟来的正义,咱们都高兴,但希望其他等待正义的人,不要被逼到“等下一个恶劣案件到来时”蹭流量举报这条路上。
那未免,有些可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