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经的超级顶流明星吴亦凡,因涉强奸罪于去年7月31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,可谓是娱乐圈的又一超级地震。
11月25日上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吴亦凡强奸案。从判决来看,吴亦凡所犯罪行包括两个,强奸罪和聚众淫乱罪,其中强奸罪刑期10年以上,属于严重犯罪,数罪并罚后刑期13年,并附加驱逐出境。
这就意味着吴亦凡的罪行是很严重的,与他之前被娱乐圈所吹捧的什么“很干净”、“有气场”、“诚实”以及“改变了我对年轻人的偏见”人设,是彻底的相反。
由于吴亦凡虽然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,虽然是中国的明星,虽然赚的是中国人的钱的,可他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洋人,是个加拿大公民。
一些不太懂法律的网民就问一个问题,说对吴亦凡的驱逐出境是怎么个驱逐出境呢?是判刑后就驱逐出境还是服完刑再驱逐出境呢?
当然是要先在中国服完刑期,然后才驱逐出境!
也就是说,吴亦凡这个加拿大人要先在中国服完13年刑期后,才会被强制驱逐出中国,让他返回他的祖国加拿大。
折抵刑期后,再有11年多吴亦凡就能出狱了,吴亦凡就回被强制驱逐到加拿大。
具体吴亦凡将来会不会判刑、或者会判刑多少,这个问题目前没有人能回答。我们只能说要保持关注。
那么,在吴亦凡回到他的祖国加拿大这后,他的祖国会如何对他呢?会发生一些什么事儿呢?
对于吴亦凡而言很不妙,因为他有可能会被阉割了。
为什么会这么说呢?
因为按加拿大的法律,如强奸罪这种犯罪是没有追诉期、追诉时效的,而且因为吴亦凡是加拿大人,按加拿大的法律属人管理来说,加拿大对吴亦凡在中国的这个强奸罪有所谓的管辖权的,而且还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。
也就是说,理论说吴亦凡一旦返回加拿大,加拿大警方就有权将其逮捕,并再追究一次他的刑责。
不过呢,毕竟吴亦凡已经在中国服过刑了,所以吴亦凡在加拿大是不会再次被判刑入狱的。
不过还有个不过,加拿大刑法上有个规定,对于吴亦凡来说还不如坐牢。那是因为加拿大刑法对于性犯罪者有个“化学阉割”的刑罚。
当然,这并不是说加拿大会把罪犯的生殖器给真的阉割掉。而是给罪犯注射一种减少男性性荷尔蒙的药物,以降低、抵制罪犯的性能力,从而达到减少性犯罪的目的,这就是“化学阉割”。
只是加拿大法官并不能独自就能宣判,而是要先由司法部门对性罪犯进行一个精神鉴定,然后再由一些“专家”进行综合评定,认为罪犯服刑完毕仍对社会有危险的,才能交由法官宣布进行“化学阉割”。
加拿大到时究竟会不会对吴亦凡使用这个“化学阉割”,目前当然是不得而知。这或许要看吴亦凡的母亲在加拿大的公关能力了。
加拿大或者美国,公关、游说是公开的、合法的,不叫腐败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