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方中世纪的名人事迹看多了,心里不免有个疑问:欧洲表音文字诞生得那么晚,即使最早的拉丁文也只是在16世纪中叶才产生(利玛窦来华以后),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在此之后陆续诞生,英语第一本《约翰逊词典》是1755年的事,法语是17世纪法兰西学院建立后用几十年才根据汉语雅言创造出来,德语更晚,要到19世纪才成为书面语言……既然西文出现得那么晚,可为什么在文字出现以前,欧洲的那些人个个都是有名有姓?
文字尚未诞生,就有姓氏传统了?
欧洲人的姓名起源与日本类似,最初只有名、没有姓。可日本是在明治维新以后,才人人有姓啊!
先看看日本的姓氏起源情况。希腊伪史新发现,特补一刀:希腊不是国,而是个省,清朝来朝贡,根本不是传教士笔下的什么古老文明
大约4世纪后,倭国逐渐接收华夏文化,开始走出原始社会,并学习中国称呼姓名。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区分贵族与平民,给贵族们赐姓。平民可没有这个待遇,因此,普通民众只有名、没有姓。
彼时,倭国取姓的方式也是效仿华夏,根据该氏族担任的职务或该氏族居住、管辖的地方来命名,比如,统治出云的贵族就姓“出云”,统治近江的就以“近江”为姓。
不过,所有人中却有一个例外,那就是天皇。
天皇没有姓氏,直到今天仍旧只有名、没有姓。很多人认为天皇是所谓天照大神的后代,因此作为神的后代,不需要姓。但有其他规定,皇室成员取名,男性必须有“仁”字,女孩则须有“子”字。
除却天皇,其余皇室成员,别人在称呼时会以“宫”来代替。例如,南京大屠杀时的主犯朝香宫鸠彦,由于其皇室成员的身份,最后逃脱了审判。
日本皇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将旁支宗亲下放至地方,而这些宗室也是以当地的名称来命名的。
明治维新之后,日本要统计全国人数进行登记造册。由于民众只有名、没有姓,重名之人过多,不好区分,日本便废除了只有“贵族”和“武士”才能冠以姓氏的规则,下令普通百姓尽快取姓。
于是乎,各种千奇百怪的姓氏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。
有人住在山中或者山下的,就以山口、山下为姓;
有人在渡口边,就以渡边为名;
有人在竹林中,就以竹下、竹内为姓;
有人以动物为名字,比如“犬养”、“龟田”,甚至还有人叫“野比大雄”……
日本千叶县有个我孙子市,有当地人就以“我孙子”为姓。
看看西方的姓氏起源,居然与日本一模一样。
西方宣称,欧洲人也是以身份、居住地、动植物乃至其它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姓氏的。
以职业为姓:例如,库珀(coop-er 制桶工),巴伯(barber 理发师),贝克(baker 面包师).卡彭特(carpenter 木匠),克拉克(clerk 办事员或书记员),库克(cook 厨师)、费舍尔(Fisher 渔夫)、法默(Farmer 农夫)等。
若有同名,则方法有二:
其一: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。
例如,两个人都叫John,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(theweaver),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(thecook),就分别叫Johnthe Weaver(织布工约翰),Johnthe Cook(厨师约翰)。
类似的还有:Johnthe Miller(磨坊工约翰),Johnthe Shepherd(羊倌约翰),Johnthe Thatcher(盖屋匠约翰)。
又比如,Wright,原意是工人或制造者。制造两轮马车的就人叫Cartwright,造车轮子的叫Wheelwright、造船的叫Shipwright。久而久之,这些也成了姓。
其二,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。
同一村庄、同一小镇里如果都有Tom(汤姆),则可根据他们的居所进行分别,称之为“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”、“紧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汤姆”。
取自父(或祖)之名,姓由父(或祖)的名字演变而来:例如,约翰逊(Johnson),约翰的儿子;理查森(Richardson),理查德的儿子;罗宾逊(Robinson),罗宾逊的儿子;威廉逊(Williamson),威廉逊的儿子。此外,托马斯( thomas)的后代姓托马森(thoma-son),或汤姆森(thomson);杰克(jack)的后代姓杰克逊( jackson),威尔(wiu)有后人姓威尔逊(wilaon),在英格兰,词尾“英(ing)”也是儿子的意思。所以,威尔( will)的后代也有姓威林( willing)的;怀尔德(wild)的后代姓怀尔丁( wilding)等。
以地形、地势取姓:例如,伍德(Wood 树林)、丘吉尔(Churchill 教堂)、弗尔德(Field 田)、 福特(Ford 小津)、斯特里特(Street 街道)、克利夫(Cliff 悬崖)、特里(Tree 树)、莱恩(Lane 小巷)、布什(Bush 灌木丛)、布鲁克(Brook 小溪)、庞德(Pond 池塘)、莱克(Lake 湖)、福雷斯特(Forest 森林)。
总体而言,此类姓氏最多,大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%。
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,家族由此而得姓:例如,布朗(Brown 棕色)、布莱克(Black 黑色)、朗(Long 长)、肖特(Short 矮的)等。
在父亲的名字前加字头为姓: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有所不同,他们喜欢在父亲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字头,例如加一个迈克(mac或me)成姓。
英美人士中以麦克开头的姓不少,例如,麦克阿瑟,麦卡锡、麦克唐纳、麦肯罗等。从姓氏的源流来看,这些人的祖先不是苏格兰人便是爱尔兰人。
以地名为姓:例如,住在伦敦的就姓London,住华盛顿的就姓Washington,住肯特的就姓Kent,住牛津的就姓Oxford,住约克的就姓York,住谢菲尔德的就姓Sheffield,诸如此类,等等。
以动物或植物名称为姓:例如,沃尔夫(Wolf 狼)、赖斯(Rice 大米)、拉姆(Lamb 羔羊)、罗斯(Rose 玫瑰花)、福克斯(Fox 狐狸)、福拉沃尔(Flower 花)、科克(Cock 公鸡)等等。
德语中,也有以动物名称为姓的,比如“狮子”(Löwe)先生、“鸟”(Vogel)小姐、“猪蹄”太太(Schweinefuß),此类姓氏满街跑,还不少。
所以,别看老外的姓氏翻译过来后,看上去多么高大上,实际都是错觉,其本来的意思非常普通,甚至有些含义令人瞠目结舌。
比如,英语姓氏Stone,斯通,实际上什么呢?石头。
法语姓氏皮埃尔,Pierre,意思是小石头。
德语姓氏施坦恩,Stein,意思还是石头。
意大利和西班牙姓氏皮耶塔,Pietra,意思还是石头!!!
英语姓氏“史密斯(Smith)”其实就是某某工匠,比如铁匠(Black Smith)、金匠(Goldsmith),“泰勒(Tailor)”是裁缝,“布尔(Bull)”意为公牛,“卡菲因(Coffin)”意为棺材,“斯考得日尔(Scoundrel)”意为恶棍。
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德语中。
与中国人喜欢取积极向上的和赞美性的名字不同,德国人可不在乎自己的姓氏取法,有以“杀手”(Killer)为姓的,有以“火灾”(Brand)为姓的,还有姓“刽子手”(Schlachter)的。
在法国,名字最初只是一个符号,比如享誉世界的启蒙思想家卢梭,人尽皆知,但鲜为人知的是,“卢梭”的意思是“红头发”,——看来,他的祖先很可能就是长着红头发的人,凯尔特人(来自西域的吐火罗人)。
法国人还有些姓氏让人忍俊不禁,比如“埃布尔”的意思是“呼吸”;“伯纳德”意思则是“像熊一样勇敢”,还有个别人的姓氏,翻译过来的意思竟然是“屁股”!
在考察姓氏时,也留意到了哥伦布,哥伦布是一个姓氏。
那么,这些五花八门、千奇百怪的欧洲姓氏究竟是从什么时候产生的呢?